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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邪教犯罪“特点”多多(图)

日期:2017-01-06  来源:凯风河南网  作者:樊亚蕾  责编:樊亚蕾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并于11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加大了对邪教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五大变化体现了法律打击邪教、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大力量。在回顾2016年中国司法机关侦办审理的一批涉邪教案件中,那些颇具“特点”的邪教犯罪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并给人们留下了沉重思考。

  ——制造思想混乱

  2016年5月13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河市法轮功人员利用伪基站进行非法宣传案进行了终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王占青为实施邪教宣传活动,积极向法轮功人员马维山、康景泰推荐伪基站设备。2014年3月份,王占青帮助马维山、康景泰各购买伪基站设备一套,并教授马维山、文杰、康景泰利用伪基站发送法轮功短信方法。随后,马维山、文杰、康景泰在该市通过伪基站多次发送法轮功短信,进行蛊惑宣传活动。2014年4月22日,该五人被当地公安部门抓获,同时缴获大量法轮功宣传品和作案工具。

  伪基站

  “伪基站”即假基站,设备是嫌疑人私自组装生产的一种高科技仪器,主要由主机、笔记本电脑组成,能够强制连接用户手机信号,摄取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信息,可以任意冒用手机或公用服务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短信。法轮功通过这个平台肆意编造歪理邪说蛊惑群众,混淆群众思想意识,严重动摇了公共治理的思想基础。据凯风网报道,网友山雀一晚上曾接到境内外法轮功骚扰电话118个。来电分别显示私人号码、港台地区及福建、广东、山东、上海等10余个省市。一向标榜“真善忍”、“做好人”、“救度众生”的李洪志,为何指使法轮功做出如此强奸民意的卑劣行为,其险恶行径昭然若揭。

  ——疯狂诱捐敛财

  2016年初,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法轮功“护身符”行骗的案件,认定被告人郑娟娟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至7月期间,郑娟娟及其母姜莹通过本地法轮功习练者赵某某、阮某某及南昌市的袁某某、重庆市的屈某某等人,在法轮功人员中以每个4000元的价格(注:成本仅100余元)出售该“护身符”,称“护身符”背面的字是李洪志亲自打上去的,捐献钱财获得“护身符”的人就是李洪志的亲人,该护身符具有祛病健身、保佑家人的功效等等。借此先后骗得詹某某、石某某、肖某某等37人人民币共计20万元。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无独于偶,2016年6月28日,重庆南川区15名门徒会邪教成员被判刑。法院审理查明,赵保乐、肖仁祥等15人假借对贫困“兄弟姊妹”献爱心行大面积收取156万“奉献款”“慈惠款”之实,并支取“看顾费”“作工路费”“下监慰问金”等挪为己用。2016年9月27日新华网的消息《邪教“门徒会”驱鬼治病致人死亡非法敛财数千万》称,湖北十堰警方近日成功抓获“门徒会”幕后人员华某、主执陈某、配执张某等人,基本查清了该组织实施“复兴计划”、“非法敛财”等一系列内幕性、深层次问题,并依法查缴780万元邪教活动资金。

  此前,国内已经发生多起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诈骗案件。诈骗的手段五花八门,数额令人触目惊心。上行下效,这些打着“正法”名义集资骗钱者,如果没有他们主子吸金的亲身示范,就没有其成员今天日进斗金的撒野。原陕西法轮功弟子陈斌披露,当年李洪志制作的“护身符”成本为0.45元,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弟子,每个净赚2.55元。如此高额利润,怎能不令弟子见财起意。

  ——破坏社会治安

  2016年2月2日,宁夏西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门徒会”邪教案件。该法院查明,1995年以来,薛荣华、李金辉等以信奉“三赎基督”为幌子,在西吉县成立2个“门徒会”小分会,发展了10余个分会点和若干个教会,成员涉及4县12个乡20多个村组的群众。同时,打着“信奉基督教”、“传福音”等幌子,迫使其成员盗窃洗衣机、电脑、电视等财物。

  

宁夏西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门徒会”邪教案件

  盗窃是一种最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以来,这种不劳而获、寡廉鲜耻的龌龊行为都是为人所不齿。而法轮功邪教组织却极力粉饰,把自己伪装成“做好人”的模样,不断鼓动、迫使其成员从事偷窃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这也充分说明法轮功有唯恐社会不乱的险恶用心。

  ——六亲不认

  2016年11月1日,安徽财经网、市场星报记者跟随安徽省反邪教协会相关人员来到淮南,为读者揭开了全能神成员童某、范某等15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内幕。

  在这起案例中,“女儿被妈妈拉入全能神邪教”尤为引人注目。三年前,20多岁孙姓女子受母亲童某的影响,参与全能神邪教组织活动,协助母亲童某编写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等邪教学说,并帮忙传递邪教违法物品。母亲童某是全能神邪教“淮南区”的负责人,她分管该区域的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大多为其亲朋好友,其中,有两对母女和两对夫妻,其他人员多为同乡关系。这些人冒充、利用基督教名义,欺骗蛊惑民众,聚敛钱财,宣传邪教教义。2014年,警方将童某等15名全能神成员抓获。前不久,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分别判处童某等15人有期徒刑五年到九个月不等。

  这些成员为何六亲不认?其实,对照全能神一些教义,随处可见蛊惑其成员的“神”话。“地上就不存在家庭,还哪有父母,哪有儿女,哪有夫妻关系,这些肉体关系都因着信与不信的本不相合而断绝了……”(《主隐秘降临的工作》)“什么时候能撇弃丈夫、儿女,什么时候生命成熟……”《话在肉身显现》)长期受“神”话的潜移默化影响,就不难理解童某六亲不认的行径了。

  ——忽悠式洗脑

  2016年9月3日,广西昭平县破获一起全能神邪教案件。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嫌疑人多次装疯卖傻,采用装病倒地不起,答非所问、拒不透漏真实姓名、家庭地址等手段,甚至在被审讯期时还忽悠办案民警加入“全能神教”,称加入“全能神教”就可以保平安,躲过灾害、避免病痛等等。

  同其他邪教一样,全能神也擅长制造催眠式洗脑战术,否定科学,否定真理。全能神之所以能够欺骗那么多群众参加其邪恶组织,这种忽悠手段起了关键作用,即便他们被抓获后,也不忘拉拢司法人员,趁机对其洗脑。因此,对全能神宣扬的“保平安,躲灾害、消病痛”等忽悠洗脑术,要始终保持清醒,坚决予以抵制,自觉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对抗社会破坏家庭

  邪教犯罪要说最具有“特点”的,当数华藏宗门教首吴泽衡。据中新网报道,广东省高级法院2016年2月2日依法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作出了二审判决。认定“华藏宗门”为邪教组织,吴泽衡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

  吴泽衡可谓罪大恶极!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吴专门编撰《华藏宗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坚信“围观改变中国”,对“不慎”落入警方的成员,采取围观公安机关,拒不配合调查的方法,让律师联系外国领事馆人员和境外人权组织等,以提供所谓“帮助”。吴泽衡还先后多次以“男女双修可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等为名,引诱、胁迫多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其中还包括两对姐妹和他的晚辈、幼女。传播华藏宗门期间,女性弟子被诱奸、强奸为其生育孩子多达十多个,还多次强迫女性弟子堕胎,有的造成终生不孕,从此失去了做幸福妈妈的权利。吴泽衡一边在外淫乱,一边在家虐待妻子。他的妻子表示,自己多次遭受吴泽衡的家暴。等等。

  邪教犯罪行为的多样性“特点”有着极为深刻而复杂的历史根基和社会原因。只有坚持依法治理邪教,才能更加有效地引导公众防范和抵御邪教,从而有效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