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剑指邪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反邪教宣传园地>剑指邪教

“法轮功”人员获刑戳穿李洪志诸多谎言

日期:2018-08-14  来源:凯风河南网  作者:赵文生  责编:樊亚蕾

  最近,一则来自越南人权捍卫者网站,看似非常普通的法制新闻却引起了笔者的关注。说它普通,是因为这则新闻讲的是4名越南公民因偷盗财物,被越南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2个月至42个月不等的监禁;之所以能引起笔者的关注,是因为这4名越南公民是邪教组织“法轮功”人员,他们被判刑戳穿了李洪志的许多谎言。

 

4名越南“法轮功”分子在庭审中。

  一是戳穿了李洪志的“真善忍”谎言。一直以来,李洪志将“真善忍”作为“法轮功”邪教组织欺骗世人的三字“箴言”吹得是天花乱坠、神乎其神。他曾在《转法轮》中说,“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坏的唯一标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是用它来衡量的”;“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他更在1999年《澳大利亚法会讲法》时说,“因为我叫大家在做好人,我叫大家要做一个更好的人、超常的人、健康的人、更高尚的人,……”。

  按李洪志所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人员都应该是奉行“真善忍”的“好人”。可事实却不是这样子的,不仅李洪志自己更改出生日期、胡说自己神通广大、编造“活摘”谎言攻击中国政府,没有做到“真善忍”,而且越南的这4名“法轮功”人员也没有做到“真善忍”。细观越南人权捍卫者网站的这则报道,我们就能发现首先是越南这4名“法轮功”人员与其它同伴公然在太原市武元甲广场练习“法轮功”,扰乱公共秩序,没有做到“真善忍”;其次是当警察命令他们停止练功,并没收其物品,他们主动到警署索要物品,没有做到“真善忍”;还有就是他们没经警察允许,私自将被扣物品带回家,更是没有做到“真善忍”。

  无论是李洪志,还是越南这4名“法轮功”人员,他们不仅都以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力地证明他们并不是“法轮功”所鼓吹的“好人”,而且还让我们明白了李洪志所吹嘘的“真善忍”只是其为了拉人头,对人进行精神控制而编造的一种歪理邪说,与传统的道德背道而驰,千万信不得。

 

  二是戳穿了李洪志的“法身保护”谎言。生活中,人人都想有所依托,因此,李洪志为了骗人便抛出了“法身保护”邪说。他在《转法轮》中说:“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我的法身已经多的无法计算了,别说这些学员,再多我也管的了”“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在《长春讲法答疑》时,当有“法轮功”人员问李洪志:“我马上去香港,您的法身能保护弟子吗?”李洪志回答说:“你去香港、你去美国,你跑到月球、太阳上去都没关系,我的法身都能保护。”

  既然李洪志信誓旦旦地说自己的“法身”能保护那些所谓的“学员”,那么,越南这4名“法轮功”人员即没去月亮,也没去太阳,为什么李洪志的“法身”却不保护他们,竟让他们被判了刑了呢?是他们对李洪志不够虔诚吗?肯定不是的,他们为了宣传“法轮功”、追随李洪志,竟然敢公然扰乱公共秩序,在太原市武元甲广场练习“法轮功”,怎么会不虔诚呢?既然如此,那只能说明李洪志的“法身保护”是假的。只不过这4个越南“法轮功”人员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所迷惑,以为李洪志的“法身”真的会保护他们,竟大摇大摆去私自将被没收的财物带回家,真真是被李洪志坑得不轻。

  三是戳穿了李洪志“修炼人”“归大法管”的谎言。李洪志曾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大肆教唆“法轮功”人员抵制常人社会的法律,胡说什么“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这个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又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他还宣称,“常人法律管常人。我是修炼人,是超常的人,归师父管,归大法管”;“常人的法律只能管常人,我们是超常人,是按宇宙大法在行事的,谁也动不了我……”。

  李洪志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说,常人法律管不了他“法轮功”人员,他的“法轮大法”远远超出常人之法。那么,常人的法律能不能管得了“法轮功”人员呢?越南这4名“法轮功”人员财物被没收、被判刑就充分说明了李洪志的“修炼人……归师父管,归大法管”根本就是骗人的无稽之谈。不仅普通的“法轮功”人员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就是把自己吹嘘得无所不能的李洪志在法律面前也是原形毕露。1999年7月29日,李洪志被中国公安部依法通缉后,他不得不急急如丧家之犬,逃到美国;在美国,李洪志又因驾车超速,连连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美国执法部门处罚……这些事实都说明,连他李洪志都归常人法律管,他所吹嘘的“常人的法律只能管常人”绝对是骗人的谎言。

  人们常说,“见微知著”。我们不仅要从4名越南“法轮功”人员被判刑这一普通的法制新闻中,充分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真善忍”、“法身保护”和“修炼人……归师父管,归大法管”等一系列谎言,而且还要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李洪志就是一个靠说谎起家的骗子。那些“法轮功”痴迷者有了这个基本认识,就会幡然醒悟,与“法轮功”彻底决裂;我们普通老百姓有了这个基本认识,就会坚定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做斗争的决心和信心,让“法轮功”无立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