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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教研【2024年】123号: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测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9-29 15:10:18  责编:教研室


各区县(市)教研室、局直属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河南省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和日常预警防控工作,增强心理健康教学和辅导工作的针对性,推动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不断增强我市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教研室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评对象

小学四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体学生。

二、 测评方式

手机或电脑在线填答,在家或在校均可。

三、 测评平台

http://www.ifzzd.cn/

四、 操作流程

1. 申请测评:学校在平台首页右上角,填写“测评申请”,等待平台开通测评服务权限。(接到本通知即可开始申请)

2. 导入信息:在平台首页教师入口,微信扫码登录:(1)基本信息→创建年级和班级;(2)学生管理→下载模板并填写→导入学生信息(身份证号中X需大写)。新生信息需要导入,已有学生信息需要更新,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

3. 学生填答:学生进入平台首页右上角学生入口,输入姓名和密码(测评前通知),即可进入填答,时长约需20分钟。

4. 查看报告:心理教师、教研员或学校相关领导从平台首页各自入口中的“测评中心”查看下载,学生测完后以上人员即可查看或下载其个体报告,学校、区县等各级报告须在本级所有学生测评结束才可下载。

五、 测评时间

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31日

六、 测评要求

为科学、高效完成本次测评工作,请相关学校注意以下工作提示:

1. 测评前:请各学校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测评的宣传指导”、“自愿签订心理健康测评知情同意书”、“管理员账号开通”、“学生信息导入”等重要工作。

2. 测评中:对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心理教师和班主任要做好解答服务。

3. 测评后:(1)学生心理测评结果属于隐私信息,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后续心理服务工作,重视学生信息安全。(2)平台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能直接作为心理问题判定的依据,更不能直接简单反馈给学生。针对测评后的不同学生群体,学校要积极提供相应的心理服务。个别测评结果,必须结合访谈等重要后续工作,重视“家校医社”结合,为有需要的学生及家长提供科学的心理指导服务。

4. 其他要求:请各单位根据校情,在不影响教学和管理秩序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本次测评。对于在本学期已经完成或近期已安排好类似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的学校,可以不再安排学生参加此次普测。

平台服务热线:4001108865

教研室联系人:宫大志0371-67882065

测评学术支持:李 明15937310625

客服二维码:

           



                   

2024年09月29日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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