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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
2020-01-30 12:00  来源:郑州教育信息网

1月30日,郑州市教育局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应急响应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扩散,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预案》明确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目标、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强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和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办〔2020〕10号)精神,推迟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学校和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不得在疫情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补课、上课及其他形式的集体活动等;已经安排或通知的,要坚决予以取消。

《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同时组建疫情防控专家组,做好咨询解释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防控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保障人力、物力、财力配备,增强疫情防控能力。

《预案》要求,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在值班室和相关业务处室建立双值班制度,保障疫情上报渠道顺畅。各学校要在关键区域和岗位加强值班力量;要建立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要坚持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按照迅速、准确、直报的原则,自即日起,实行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每天向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报送工作情况。

《预案》要求,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电话、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家长群、学生群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推送相关信息,帮助师生员工充分认识疫情的严重危害性,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掌握救治渠道。要采取适当方式,教育、引导师生和员工相信各级党委和政府,克服恐惧心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尽量做到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集、不到疫区,加强自我保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预案》同时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物资、资金、人员和技术等保障措施,以及疫情结束后的善后与恢复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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