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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中原网】郑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
2021-12-01

【大公中原网讯】(高攀)11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出台,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11月15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的通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用账户”,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进行监管,努力为家长守护好“钱袋子”,防范资金风险。同时,郑州市发改委启动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的拟制工作,《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出台,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力度。11月19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管控的通知》,对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从严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发布行为,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力度,有效缓解学生和家长焦虑情绪。

11月27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经审慎研判,从2021年11月29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郑州市教育局再一次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1.继续举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在重新审核登记完毕(必须为非营利性)、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12月31日前,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2.学科类转型为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在分类移交至体育、科技、文广旅部门前,对现有存量课时进行消课或退费,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待分类移交完成后,停止学科类培训行为,按照转型后的培训范围进行招生和收费。3.继续举办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4.已注销、未递交申报资料或资料不完善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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