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28  阅读量:1398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民办各学校: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省、市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8〕426号),市教育局决定2018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有关文件要求为依据,通过真抓实干,有效落实,促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 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市、县、学校三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全省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 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中立任组长,分管业务工作的有关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干部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发展计划法规处、师资培训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等处室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由局党组成员郭跃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等。公开电话:67962881。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协调市综治办、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组织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治理。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各地要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督导部门要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预防排查。

以上六项内容,市教育局的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县(市、区)教育局的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学校的工作要在8月底

前完成。

四、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高认识,随时掌握本地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做好舆情监测。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每月要向市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anbaochu0371@163.com)报告本地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情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学生欺凌舆情监测通报制度,实时掌握欺凌事件发生情况。

(二)督导问责。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有关处(室)将于8月份对全市学生欺凌防治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查各地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挂牌督导、开展综合治理等情况,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对本区域和本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并相应建立学生欺凌事件督办制度。

(三)评估总结。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9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办公室上报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总结。市教育局将于9月20日向省教育厅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办公室报告郑州市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评估总结。

(四)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公开各地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接受公众监督,并报市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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