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办法
日期:2018-06-28  阅读量:1175

郑州市教育局

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办法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省、市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8〕426号),市教育局决定2018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的有效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有关文件要求为依据,通过真抓实干,有效落实,促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 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王中立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鹏利 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葛 飞 副局长

张大龙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昭传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少亮 局党组成员

郭跃华 局党组成员

王海花 副处级专职督学

成员:

崔林斌 组织干部处处长

曹章成 语委办主任

高苑鑫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李 勇 发展计划法规处处长

马胜宇 师资培训处副处长

李迎军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

刘维丽 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李占国 民办教育管理处处长

乔海艇 安全保卫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由局党组成员郭跃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等。公开电话:67962881。

三、 工作分工

组织干部处、师资培训处:分别负责组织校长、教育行政人员、教师进行防欺凌培训。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等。

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

发展计划法规处: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结合法治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指导开展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预防排查;细化问责处理规定。

民办教育管理处:负责民办学校的防欺凌工作。

安全保卫处:指导学校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欺凌事件发生后,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处理;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各处室的工作任务要在6月底前完成。

四、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成员处室要高度重视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高认识,根据工作分工,细化落实措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共享信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各成员处室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过程中,要互通信息,发现学生欺凌的苗头或现象,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有关防欺凌工作情况通报各成员处室。

(三)督导问责。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联合有关处(室),于8月份对全市学生欺凌防治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查各地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挂牌督导、开展综合治理等情况,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评估总结。各成员处室要对照工作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有关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省教育厅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办公室上报。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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