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中学学籍建立和管理细则》(试行)
一、学籍建立
1、学籍采用实行花名册存档和微机存档两种形式进行建立,原始信息采集由各校完成,并报送局教育科审批备案,各校留档。
2、学籍花名册存档和微机存档中的信息必须严格一致(一般建议用微机存档信息打印作为花名册存档),确保真实、准确。
3、花名册存档中要求项目有:学籍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口所在地,家庭详细住址,监护人,联系方式,班级,小学学籍号,备注等栏目,样表见附二。各项具体要求参照微机存档中的各项具体要求。
4、微机存档中要求项目有:学籍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口所在地,家庭详细住址,监护人,联系方式,班级,小学学籍号,就近入学代码(小升初),备注等栏目。具体各项要求为:
(1)学籍号:8位数字组成。第一位为区号,中原区区号为“2”,第2-3位为毕业年份的后两位,第4-5位为学校代码(详见附三),第6-8位为学生编码,从001到999。
(2)姓名:填写现名,以户口本上登记的姓名为准,输入时从左边第一个位置始,中间不空格,凡字库中没有的汉字另附纸标注。
(3)性别:填写“男”或“女”。
(4)出生年月日:填写以公历为准,格式为“年/月/日”,其中年为4位,月为2位,日为2位,不足填0补充,如“1996/09/23”。
(5)民族:填写一个汉字,如“汉”、“回”等。
(6)户口所在地:填写户口所在派出所。外地市户口,填写地(市)名。
(7)家庭详细住址:严格按“××路××号院(附××号)×号楼×单元附××号”的格式填写,其中路名以路牌为准,路号、院号、单元号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8)联系方式:一般填写监护人家中的固定电话号码。
(9)班级依次填写七、八、九年级所在的班级,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0)小学学籍号:参照学生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中填写的学籍号,外地市小学毕业生,学籍号填写为99999999。
(11)就近入学代码:参照小升初报名登记表中代码,为13位数字。
(12)备注:填写“借读”、 “转入(年月)学校”、“转出(年月)学校”、“休学(年月)”、“复学(年月)”等。年月4位,年2位,月2位,学校填写简称。如李明从六十九中转入七十中,六十九中学籍花名册中填写“转出0409七十中”,七十中填写“转入0409六十九中”。
5、微机存档使用Excel软件操作,项目顺序以上面所述为准,不得调动。
6、微机输入时,一律使用半角方式。
7、花名册存档按照样表,B4纸打印,每页40人记录。
二、学籍审批
1、学籍审批时,需将花名册存档和微机存档同时上交教育科进行审批,待审批结束后依据学籍表建立新生录取审批表。
2、学籍审批时间集中为每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3、学籍审批时将依据分配名单和录取通知书办理。
4、一律不准招生择校生,对择校生不予审批学籍。
三、学籍变更
1、转出(入)学生必须先填写转学联系卡,必须严格按照“转入学校”、“转出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顺序依次进行办理,转学联系卡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开具转学证,然后由学校携带相关手续到局教育科进行审批变更。
2、休学变更,学生必须开具真实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市级或市级以上医疗部门开具),由学生写出休学申请,家长签署姓名,然后由学校携带相关资料及时到局教育科审批办理。
3、学生基本信息的变更须提供相关手续和材料。
4、办理学籍变更集中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6日。
4、其它情况的变更学校提供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