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
郑教电教函〔2005〕157号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市区学校
应用郑州市学校收费管理系统和做好发放
世纪一卡通学生卡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文体局,局属各学校:
为了加速郑州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我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收费管理及广大师生缴费、理财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市教育局和商业银行从2003年起为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免费统一发放了世纪一卡通学生卡,并于2003年、2004年利用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研制开发的《郑州市学校收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收费管理系统”),成功对部分学校进行了学费代扣试点工作。
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秋季开始,在市区内学校全面推广应用该收费管理系统,并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结合郑州市商业银行继续对2005年秋季入学的小学新生和尚未办卡学生进行学生卡的统一开办和发放工作;做好学生卡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力争2006年春季开学时市区学校全部实现由银行采用统一批量代扣形式划拨学杂费。现将相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用学校收费管理系统和实施学生卡管理的意义
(一) 收费管理系统是依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法规和管理规范,结合我市教育实际,为方便学校进行收费管理并针对代扣学杂费专门研制开发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经过反复测试和对试点学校进行实际代扣操作,对其功能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方便学校进行收费管理。
(二)郑州市学生卡工程是市教育局为配合教育信息化建设开展的一项长期工作。为市区学生发放世纪一卡通学生卡是实施学生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起点、全方位的服务是实施学生卡管理的根本宗旨,通过有组织的科学化管理,有效地利用学生卡上的基础数字化信息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学生现代生活服务。
(三)办理世纪一卡通学生卡和实行学费统一代扣是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实际,打破常规缴费和收费观念所采取的一种新的尝试,已逐步适应我市中小学生缴费和学校收费的需求。我市将以中小学电子货币应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收费系统和学生卡的应用,提升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收费管理系统和学生卡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和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规划、组织和实施,并对各区相关部门和市区学校进行培训,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各区教文体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可由一名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基教科、信息中心、财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协助、组织和指导所属中小学校做好软件系统的安装、培训、使用和维护,确保各学校利用该系统实现收费管理现代化,并将学生卡发放到位;配合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做好收费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新生学生卡的申办、发放工作。各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请于2005年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学生卡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局八楼)。同时各区教文体局要指定相应部门成立学生卡管理中心,并责任到人,做好学生卡的管理,组织和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对区属学校加强上传下达,认真做好组织和培训工作。
(三)各学校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作为收费系统和学生卡工作的责任人,指定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本校学生卡的各项管理工作,组织、协助和配合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做好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资料上报、发放和核对学生开卡信息等环节的工作;对初、高中和职专等学校新生,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录入新生开卡信息,并对在校其他学生的信息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派专人校验,确保学生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发放世纪一卡通并实施学生卡管理的宣传工作,详细介绍学生卡的功能、特点以及优越性,以便得到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四)郑州市商业银行及所属支行负责免费为学生开办世纪一卡通学生卡,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卡的发放工作;负责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维护工作;积极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大力提升服务质量,逐步完善和拓展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功能。
各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05年秋季学校代扣学杂费申报表》,并于9月3日前将申报表报市教育局信息中心。今年秋季学费代扣的具体办法请学校参照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执行。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系统培训及安装
8月22日—24日,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组织、安排对已发放世纪一卡通学校的相关财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学费代扣培训,并统一发放系统安装盘,进行系统培训,保证学校收费管理系统安装到位。
第二阶段:新生办卡和信息录入
2005年秋季办理一卡通的对象主要是小学一年级学生和尚未办理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学校。
各学校按要求将新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带身份证号码的个人页复印件按班级装订成册,局属学校于9月20日前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区属各学校于9月15日前报至各区负责学生卡部门汇总后,由各区统一于9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信息中心。
各初、高中和职专学校应组织人员于9月5日前将新生的开卡信息,即《学生开卡明细表》录入完毕,将电子文档交本校负责学生卡部门汇总后转交本校财务人员导入收费管理系统。
第三阶段:基础信息核对
准确核对学生开卡信息是实施代扣学杂费的前提条件。学校是学生信息管理的基础单位,学校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信息核对、数据更新和维护工作。已发卡学校的学生开卡信息核对工作应在9月5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和新开卡学生的开卡信息核对工作也应在发卡后一周内完成。
第四阶段:新办学生卡的发放
世纪一卡通学生卡将分批分期安排在2005年10月15日前发放完毕。学生卡的发放工作具体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安排,各学校要积极协助配合,共同完成学生卡的发放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各中小学校是收费管理系统的主要使用单位,也是学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和维护单位,更是数据质量的保证单位。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和各区教文体局相关部门的要求按时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二)各区教文体局的相关业务部门也是收费管理系统的重要推广部门,要充分利用收费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卡的信息数据收集、上报和管理工作。各区学生卡管理部门负责中小学校有关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并解决各小学校在使用或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如发现普遍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郑州市教育局信息中心报告。
(三)市电教馆和市教育局信息中心按照工作职责推广应用收费管理系统。市教育局信息中心负责收费管理系统功能的继续开发、维护和推广工作,并解决各区和局属学校反映在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普通或重大问题。
收费管理系统和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推广应用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各级各类学校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在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请及时报我局信息中心。
附件:1、郑州市学校收费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2、郑州市中小学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管理办法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66955375)
附件1:
郑州市学校收费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试行)
为保证郑州市学校收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收费管理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收费管理系统的使用原则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和各中小学校应依法使用收费管理系统数据,不得利用其进行盈利性活动。各学校相关部门要科学利用该系统对学生信息数据进行管理。
(二)收费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由学校财务部门或指定专人录入、修改和维护。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和外泄相关信息数据。
二、收费管理系统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四)本系统管理工作由市、区和学校三级应用管理部门承担。
(五)市级收费管理系统管理部门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全市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开发、推广应用与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收费管理系统在推广应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区和各学校收费管理系统管理应用部门的工作,负责全市收费管理系统相关信息数据的备份工作。
(六)区级收费管理系统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指导所属学校收费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协调解决收费管理系统在推广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各学校收费管理系统管理部门的工作。
(七)校级收费管理系统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本校收费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数据的录入、更新、备份。确保收费管理系统各项数据安全、准确;学校利用收费管理系统对学生进行信息和收费管理。
三、数据录入、修改和更新
(八)录入、修改收费管理系统各项数据应遵照相关使用说明,严格按照《学生开卡明细表》格式或相关文件进行正确操作,也可查阅收费系统中的帮助模块,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市级管理部门联系。
(九)学校要按照市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时限完成数据的录入和更新、维护工作。
(十)每学年初,各初、高中及职业学校对新生开卡信息的录入工作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四、数据上报、交换和备份
(十一)各级收费系统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数据。
(十二)收费管理系统的各项数据原则上只在教育系统内部和商业银行之间进行数据和信息交换。
(十三)各校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收费管理系统数据进行备份,避免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造成数据丢失等情况。
五、利用学生卡进行学费代扣注意事项
(十四)由委托代扣学费的学校和郑州市商业银行各支行(一般系学校财务开户行)签订学费代扣协议书,协议书由郑州市商业银行提供。
(十五)在双方签订协议的同时,由学校统一印制“学费交款通知书”,通知书格式、主要内容由市级卡管部门提供。学生及监护人应在通知书上签名确认,作为“同意交费确认书”交学校,由学校统一保管。
(十六)“学费交款通知书”确认的同时,学校通知家长或学生把学费存至世纪一卡通学生卡,金额至少为应交学费金额+1元。
(十七)由学校依据“同意交费确认书”,以学校为单位(或学校)提供代扣学费数据盘(excel格式),并书面打印清单一份,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章后提交商业银行代扣支行。电子版和书面版数据必须一致,银行将依据该清单进行扣划。清单内容主要有五项:届别、班级、姓名、客户号及学费金额。
(十八)由学校指定学费的划转账号,代扣支行将学费代扣后进行款项划拨。
六、解释权
(十九)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郑州市教育局。
附件2:
郑州市中小学世纪一卡通
学生卡管理办法
(试行)
郑州市中小学世纪一卡通学生卡是郑州市商业银行针对学生群体专门开发的具有代扣学费等诸多金融功能的银行卡。发放和使用世纪一卡通学生卡是我市实施学生卡工程和现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卡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各个环节比较复杂,为了稳步推进和加强学生卡管理,认真做好下阶段的学生卡发放、代扣学杂费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卡的主要功能和使用权益
(一)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由银行卡和相配套的一本通存折两部分组成,可提供代扣学费功能。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学生或家长只需将应交的学杂费足额通过郑州市商业银行任一网点存到世纪一卡通学生卡上,就能轻松缴纳学费,从而避免了因学生直接向学校缴纳现金可能出现的诸如学费丢失、发现假钞以及在现钞上乱涂乱画等不良现象,使学生缴费、学校收费更安全、高效。
(二)世纪一卡通学生卡同时具备普通银行借记卡的全部金融服务功能,它集多个账户于一身,即一张卡内可以同时开立多个不同的子账户,省去了保存多个存单、存折的不便;同时还具有通存通兑、自动转存、ATM自动取款等多种服务项目,并且免交年费、跨行取款、异地取款手续费。
(三)家长还可利用与世纪一卡通学生卡配套的一本通到郑州市商业银行各网点对账,通过补登存折将交易信息反映在一本通上,真正实现了家长、学校、银行之间的信息互通。同时还可进行存取款操作,方便学生在异地及时使用。
(四)世纪一卡通学生卡是一种新型的电子化消费工具,学生可以在安装有POS机的各大书店和消费场所合理消费、购物,安全便捷,在学习之余,充分体验用电子货币消费所带来的快乐。
(五)世纪一卡通学生卡所有权属发卡银行。
(六)学生卡的使用权属学生本人。
二、学生卡的管理机构和主要职责
(七)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管理工作由市、区和学校三级卡管部门承担。
(八)市级卡管部门主要职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安排全市学生卡的申办、发放和应用;协调解决市区在校学生银行卡项目的实施和推广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区级卡管部门和局属学校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学生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配合郑州市商业银行做好对部分学生的补卡工作。
(九)区级卡管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各中小学校学生卡的发放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解决本区学校在实施和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级卡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本区学生基础信息数据,并对信息进行基础校验和上报。
(十)校级卡管部门职责:负责本校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发放和应用工作;收集、录入、汇总本校学生基础信息数据,并将信息校验、上报;做好学生卡的日常统计和管理工作,如有漏办、未办或补办等现象,校级卡管部门应及时登记并将资料上报区或市级卡管部门。
三、办理学生卡所需资料的收集和上报要求
(十一)从2005年秋季开始,办理一卡通的对象主要是小学一年级学生和个别未办卡学生。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学校应要求学生及时提供学生本人户口薄带身份证号码的个人页复印件(统一为A4纸)一份。如果个人页无身份证号码,由学生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补办。
(十二)各学校将学生复印件按班级装订成册后,按要求填写《世纪一卡通学生卡信息核对册》(附表1)和《世纪一卡通学生卡联系人员一览表》(附表2),并加盖学校公章,按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信息中心。
(十三)学生信息整理、录入。初中、高中和职专的新生报到时,学生应向学校提供本人商行银行卡复印件(存折上带有姓名及银行卡号的页面复印件);学校将新生银行卡复印件按班级装订后,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录入《学生开卡明细表》,具体录入内容为:届别、班级、学生姓名、持卡人姓名、银行卡号;表格采用Microsoft Excel (电子表格)形式(附表3),于9月5日前录入完毕并派专人校验、核对无误后转交本校财务部门。学校班级有调整,如文、理分班等情况发生,学生信息的重新录入、核对的工作由学校指定相关部门完成。
(十四)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信息核对要求。世纪一卡通学生卡发放后,请各学校卡管部门和班主任认真做好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信息核对工作。班主任需核对本班学生姓名、银行卡号和开卡清单上的学生姓名、银行卡号是否相符;如姓名有误的,将学生存折收回,统一上交学校卡管部门,并在开卡清单的备注栏标注;如银行卡号与清单中的卡号不一致,则以存折上的卡号为准,修改清单;学校卡管部门在收到班主任上交的存折和标注的清单后,该部门应及时通知郑州市商业银行对有误的存折进行更换和维护,并将清单上所标注的内容在电子文档中进行修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保管
(十五)世纪一卡通学生卡发放后,请学生和家长妥善保管。建议初中以下学生由家长保管,尽量不要自行携带,以免丢失;中学生或住校生可携带银行卡,存折由家长保管,监督学生日常消费。
(十六)请学生或家长务必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密码,可以到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或任一网点,也可拨打电话967585进行修改,从而确保学生安全便捷地使用。
(十七)学生和家长应将卡远离磁场,不要弯折打孔,以免给使用带来不便。
五、学生卡的发放、补办和使用
(十八)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发放工作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郑州市商业银行下属支行协助、配合,共同完成新生银行卡的发放工作。
(十九)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补办要求和办法:市区目前尚未办理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学校,可以按照新生的办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资料上报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前期因各种原因未办理世纪一卡通学生卡的学生,学校也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资料上报市教育局信息中心。
(二十)世纪一卡通学生卡是借记卡,不能透支使用,请家长或同学及时存款,并保证最低余额不少于应交学费数+1元钱,以免因余额不足而影响学费代扣。
六、解释权
(二十一)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郑州市教育局和郑州市商业银行。
附表1:郑州市世纪一卡通学生卡信息核对册
附表2:郑州市世纪一卡通学生卡联系人员一览表
附表3:学生开卡明细表
附表4:2005年秋季代扣学杂费申报表
附表1:
郑州市中小学
世纪一卡通学生卡
信息核对册
(第 册)
学校名称:
年 级:
班 级:
班级人数:
班 主 任: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世纪一卡通学生卡联系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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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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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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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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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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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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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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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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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联系方式(办公室、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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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卡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第 页
附表3:
学生开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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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别 |
班级 |
学生姓名 |
持卡人姓名 |
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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