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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13-01-15    责编:王继耀 
 

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和道德风貌,直接影响着我市教育系统宣传方向、宣传质量和舆论阵地的信誉。为了不断提高我台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加强与广大群众的联系,特制定本中心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如下: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广大师生及教育各阶层的愿望,忠实地当好教育界的喉舌,坚决维护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严禁在宣传报道中弄虚作假。

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准以稿谋私、以片谋私、以节目谋私、以职务谋私、以技术谋私,不行贿受贿。

三、努力维护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声誉,上岗或外出工作要遵纪守法,注重社会公德,要谦虚谨慎,讲究文明礼貌,要互相尊重,坦诚合作。

四、要维护新闻工作的严肃性。未经本中心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以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名义参加或就某些重大敏感事件题词表态。非采编人员,不准以编辑、记者名义外出采访或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五、树立“勤俭办台、廉洁奉公”的思想,注重节约,爱中心如家,严禁铺张浪费。正常的业务活动和外事往来的宴请或馈赠,必须按原则、按规定、按财务制度办事。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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